费收标准
费收标准

   厦门中联理货有限公司理货服务费分类业务收费标准

服务业务

收费标准

服务内容

备注

集装箱

船边业务

 

 

外贸

20元/标箱

  1.根据舱单信息,核对集装箱箱号、箱型、尺寸及铅封号和铅封状况;

  2.检查箱体外表状况,如发现残损,分清工、原残,拍照留存并做好相关记录;

3.指导和监督集装箱装卸船、理清数量,做好溢、短箱相关记录;

3.做好配积载工作;记录和绘制实际集装箱积载图;汇总过境货积载图;

4.办理集装箱双边交接签证,提供业务查询;

5.提供个性化船图报文、分港集装箱明细等相关信息服务;

6.及时准确地向海关传输理货报告。

1. 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的要求在港区外作业、外出理货:区外作业所需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住宿费等差旅费双方商定,或签订包干价格。

2.相关计量单位的换算标准按照《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的规定。

3.翻舱按照包干价格双倍计收理货服务费

4、根据客户业务量和操作难度,按以上收费标准优惠面议。

5、如发生委托方委托业务超出以上公布的服务业务和内容,价格由双方平等协商确定。

内贸

10元/标箱

箱内业务

装、拆箱

70-100元/

标箱

1.检查、核对集装箱箱号、铅封号和外表状况;2.指导和监督集装箱货物的装卸;

3.核对唛头,理清数量,分清工、原残;

3.及时施加铅封办理相关交接。

货物监装监卸

100元/标箱

1.指导和监督集装箱货物的装卸;

2.原卸原装,分清工、原残;

3.及时验、施封并办理相关交接。

施/验封

20元/枚

1.核对铅封号,检查铅封状况施加铅封

2.做好相关交接。

件杂货

列明货物

金属制材,元木,纯碱,水泥,鱼粉

3.60元/吨

1.根据舱单信息,核对货物标志;

2.按票理清货物数量、分清货物种类和归属;

3.检查货物包装或外表是否异常;分清工、原残并做好相关记录;

4.指导和监督货物装卸,协助做好配积载工作;

5.记录货物实际积载状况并编制货物积载图;

6.办理货物双边交接签证、出具实际装卸船货物状态和数量的记录或证明;

7.提供装卸进度查询和个性化报文等相关信息服务;

8.及时准确地向海关传输理货报告。

危险货物,冷冻、冷藏货物,有色金属

7元/吨

盐,化肥,糖,粮,枣

3.5元/吨

棉花,麻,烤烟

2.5元/吨

电解铜

5元/吨

石材类(含荒料石和石制品)

6元/吨

木浆、PTA(含每件大于1吨的包装类)

6元/吨

金属类(含卷钢、钢坯、线材及金属制材)

4元/吨

天然橡胶

5元/吨

钢铁结构件

3元/吨

汽车、游艇类

2元/ m3

未列名货物

每1重吨<2 m3(立方米)

6.5元/m3

2 m3≤每1重吨<4 m3

2.5元/m3

每一重吨≥4 m3

1.5元/m3







散杂货及其他

 

 

 

水尺计重货物

0.5元/吨

通过对承运船舶的吃水及船用物料的测定,测算船舶排水量和有关物料重量,测定装卸货物重量,出具相关理货报告。

易流态化货物

 

1元/吨

 

1.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取样和制样;

2.样品送检验机构检验;留存样品备查;

3.取得检测结果送交客户或相关单位;

4.装船出运过程中,全过程对货物含水率变化情况实施监控,汇总监测结果,出具客观详实的已装船货物含水率汇总报告。

监磅

2元/吨

核对货物,理清数量、验残、使用衡器确定货物重量并出具证明。

检尺

1.5元/立方米

按照标准要求测量和计算体积,制作检尺报告

计时理货服务

100元/人时

根据客户委托需求,从预约接单时间起至制单完毕,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其它委托服务

协议订单

根据客户委托业务需要提供相关理货服务。


说明:

1、本收费标准为市场调节价,依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的通知(交水规[2019]2号)制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2、公司业务咨询电话:0592-2392107

  3、厦门港口局值班电话:0592-2658265

          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

交通运输服务电话: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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