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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理货有限公司靖江分公司理货费收标准

发布日期:2018-11-15 信息来源:靖江 浏览次数: 字号:[ ]

第一部分

航行国际航线船舶理货费率表

一、基本理货费

(一)件杂货理货费

计费类别

货 物 名 称

费率(元)

计费单位

1

危险货物,冷冻、冷藏货物,有色金属

4.28

W/M

2

每1重吨不足2立方米的列名外件货

3.45

W

3

橡胶,电解铜

3

W/M

4

金属制材,元木,纯碱,水泥,鱼粉

2.1

W/M

5

每1重吨满2立方米、不足4立方米的列名外件货

1.65

M

6

盐,化肥,糖,粮,枣

1.5

W/M

7

棉花,麻,烤烟

1.05

W/M

8

每1重吨满4立方米的各类货物

0.83

M

(二)集装箱理箱费

班轮航线每标准箱12.00元。带有底盘车的,每标准箱15.00元。非标准尺寸的集装箱,按以下比例计费:

非标准箱种类

换算标准箱数

45英尺

2.5

58英尺

3

(三)装拆箱

1.装拆箱理货费

集装箱种类

理货费率(元/标准箱)

普通箱

码头区域50;码头外市区区域内90;市区区域外180;跨地区300

危险品、冷藏、冷冻箱

码头区域80;市区区域内120;市区区域外240;跨地区500

2. 跨地区每次装拆箱不足3个标准箱时,按3个标准箱计收装拆箱理货费。

3.铅封费

施封环每枚10元;施封锁每枚30元。

(四)散装货物交接单证手续费

每重量吨0.45元。

(五)行李、包裹理货费

每件1.95元。

(六)分标志费

每吨1.65元。

(七)理货人员待时费

每人每小时24.90元。

(八)翻舱理货费

1.舱内翻舱,按理货人员待时费率计收。

2.出舱翻舱,按相应货物或集装箱基本理货费率加倍计收。

(九)特殊委托业务费

1.货物甩样、挑小号、分规格,每吨1.65元。

2.按小时计费的,每人每小时30.75元。

3.按日计费的,每人每日(8小时)246.00元。

(十)理货单证费

按船舶当航次所理货物、集装箱重量吨计收:

1000吨以下(1000)    192.30元;

5000吨以下(5000)    576.90元;

10000吨以下(10000)  769.05元;

10000吨以上              961.35元;

二、计量费

(一)货物丈量费

每立方米0.90元,每批货物起码收费60.00元,另按实计收货物捣载费用。

(二)货物计量费

1.看船舶水尺计算货物重量,每重量吨0.45元。

2.使用衡器确定货物重量,每重量吨0.90元。使用衡器确定回空汽车重量,每单车3.00元。

三、交通费

(一)陆上交通费,按每艘船舶每航次包干计收315.00元。

(二)水上交通费,按实计收或按每艘船舶每航次包干计收1200.00元。

四、附加费

项目

内容

费率

节假日附加费

在我国法定节假日进行基本理货费1245689项理货作业及7项理货人员待时和计量作业

加相应费率100

夜班附加费

在夜班进行基本理货费1245689项理货作业及7项理货人员待时和计量作业

加相应费率50

非一般货舱附加费

在非一般货舱进行基本理货费168项理货作业

加相应费率50

浮筒、锚地附加费

在浮筒、锚地进行基本理货费124568项理货作业

加相应费率50

融化、冻结、凝固、粘连货物附加费

对融化、冻结、凝固、粘连货物进行基本理货费1268项理货作业

加相应费率50

海事货物附加费

加相应费率100

超长超重货物附加费

对超长超重货物进行基本理货费168项理货作业及7项理货人员待时

加相应费率  50

五、起码理货费

在每艘船舶当航次计收的基本理货费中的12457810项和附加费之和低于全船工作的理货人员总人次数乘以7小时理货人员待时费标准时,则按在全船工作的理货人员总人次数乘以7小时理货人员待时费标准,向船舶计收起码理货费。

六、其它

其它费收由本公司和客户协商,按双方合同约定计收。

第二部分 航线船舶及外贸进出口货物理货费收规则和费率表内部解释

一、理货费,包括航行国际航线船舶理货费外贸进出口货物理货费;内贸货物理货费由双方协定价格。

航行国际航线船舶理货费,是向船舶计收的费用,应由船公司支付,由船舶代理代收代付。理货公司原则上不接受国内其它单位代船舶交付理货费,如国内单位愿代船公司支付理货费时,其费目和币别皆应按原船舶计费标准确定。

外贸进出口货物理货费,是指向国内、外各委托方计收的费用。

外贸出口一程、进口二程船”(含散肥灌包),指外贸进出口货物在运往目的地过程中,在国内中途港口将货物转运或换装到原目的港的船舶,以船舶代理人提供的舱单为准。理货费向出口一程、进口二程船舶收取。

二、国内付费人: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船公司、期租的外轮及国内委托方。

国外付费人: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登记的船公司、期租的外轮及国外委托方。

三、计费吨,为计算理货费用的特定单位。以吨为计费单位的,除单证费和散装货物单证、手续费指重量吨外,皆指计费吨。一票货物应使用统一的计费吨。

四、一票货物的实际件数与进口舱单或出口装货单上的件数有出入时,计费吨仍按进口舱单或出口装货单上的重量与体积确定。

进口舱单上没有列出货物体积时,理货组长可借阅船方的装货单或提单副本等资料,并将货物体积抄录在舱单上,以作计费用。

抽查货物重量或体积,仅适用于同包装、同规格的货物。

五、日历日,为日历上的连续天数,不论中间是否有节、假日,皆以每天8小时工作(包括中间休息、吃饭时间)1日,不足8小时的,按1日计。

重量吨和体积立方米,每票货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以后位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六、基本理货费

1、件货理货费

危险货物,指《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规定的危险货物。

危险货物包括特资,但石棉、鱼粉、棉、麻以及其他植物纤维,仍按原计费类别计费。

散装货物同属危险货物时,仍按散装货物计费。

有色金属,通常指除铁和铁基合金以外的所有金属。分为四类:(1)金属;(2)轻金属;(3)贵金属;(4)稀有金属。如:镍、铝、镁、钛、金、银、钨、铜等。

列名外件货,指件货理货费率表中没有列名的各种成件货物。

冷冻货物,指需要装在摄氏零度以下的冷藏舱()内的货物。例如:冻肉、冻鱼。

冷藏货物,指需要装在保持恒温的冷藏舱()内的货物。例如:鲜水果、鲜菜、活蛤等。

橡胶,指有包装和无包装的天然橡胶及合成橡胶,各种橡胶制品,按列名外货物计费。

金属制材,指各种金属(有色金属除外)板、片、条、管、盘元、钢坯、钢锭和各种形材,但箱装钢管、包装铁丝、钢丝和钢丝绳等,按列名外货计费。

原木,指未经加工的各种树种的原材。加工后的各种木材,按列名外件货计费。

第六计费类别的每种货物,指船舶在一个港口装或卸的重量满500吨的货物。如每种货物不足500吨时,则按列名外件货计费。

化肥,仅指用于农业生产目的的进出口化肥,其他用途的按相应类别计费。

计费单位中“W”为货物的重量吨;“M”为货物的尺码吨;“W/M”为货物的重量吨与尺码吨择大。

2、集装箱理箱费

海关等单位对集装箱货物进行开箱检验时,理货公司派员进行验封、拆封和重新施封,按特殊委托理货费标准计收验封、施封费,另计收铅封费。

3、集装箱装/拆箱理货费

在船舶甲板上安置集装箱作为船舶装货场所,如在甲板上装卸箱内货物,视同非一般货舱计费,如在码头上装卸箱内货物,则按集装箱装拆箱理货计费。

4、散装货物交接单证、手续费

散装货物的压舱包和在船上拆包、舱内灌包的,如需计包数,应按件货理货和计费;如不需计包数的则按散货办理单证、手续业务和计费。

5、行李、包裹费

行李、包裹,指客船装运并列入行李清单内的行李、包裹。货船捎带的行李、包裹,按列名外件货计费。

6、分标志费

进口货物舱内混装或隔票不清时,不论在卸货作业中或卸货作业后进行分标志的,应提供分标志单。

7、理货人员待时费

每工班每人待时累计不足半小时的不计。

由于船方原因造成理货人员待时,计收理货人员待时费。例如:非工人责任造成的船舶吊机故障、打冷气、开关舱、铺垫舱、隔票、拆加固等原因造成的理货人员待时。

理货人员的待时时间计算到本装卸工班终了为止。如下一工班需要继续派理货人员时,则待时时间连续计算到下一工班恢复作业为止。

各作业舱口理货人员皆待时,始可计算理货组长的待时时间。

全船待时时间汇总后,尾数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进整。

8、翻舱理货费

由于船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翻舱、集装箱移位,计收翻舱理货费。

舱内翻舱,指货物(集装箱)不出舱,在舱内翻舱。

出舱翻舱,指货物(集装箱)由本船卸下又装回本船或其他船,以及船甲舱捣到乙舱等情况,结为出舱翻舱一次,计收一次翻舱理货费。

在作业过程中,对已装上船的出口货物,如卸下船而不再装回本船时,只计收翻舱理货费;如卸下船后又装回本船时则计收基本理货费和翻舱理货费。

通运货物出舱翻舱时,如船方未提供货物资料,则按待时费率计收翻舱理货费。

9、特殊委托业务费

甩样挑小号分规格,按整票货物计收。

10、理货单证费

件、散货拼装船,只按件货的重量吨计收单证费,集装箱按箱内货物和箱体的重量吨计收单证费。

理货账单上使用货物的计费吨外,其他各种理货单证上皆使用货物的重量吨。

七、货物丈量费,指委托方委托理货公司丈量货物的尺码而收取的费用,如为了理货费收而对货物进行丈量,免收丈量费。

货物计费吨,指为确定货物重量而对载有货物的汽车进行两次衡重所收取的费用。使用衡器确定回空汽车重量,对带拖车的汽车,按两个单车收费。

八、交通费,装船和卸船各为一个航次计收。每艘船舶每航次从开始装/卸货到结束装/卸货(包括中间停止装卸货连续计算时间)不足24小时,按50%计收交通费。

一艘船舶一个航次,既发生陆上交通费,又发生水上交通费,则只计收水上或陆上一项交通费。

全船货物装/卸结束后两个小时为办理签证的正常时间,在此时间内,如港方将船舶移泊浮筒或锚地,因此为办理理货签证手续而发生的水上交通工具费,由港方负担。在此时间内,未办完理货签证手续,以后为办理签证手续而发生的水上交通费,有责任方负担,即按原理货数字签证,由船方负担;未按原理货数字签证,由理货公司负担。

九、附加费,一项费用有几项附加费时,则该项费用分别乘以各附加费率。

出舱翻舱如在节、假日卸,非节、假日装,或非节、假日卸,节假日装,皆按翻舱理货费的50%加收节、假日附加费。

出舱翻舱如在夜班卸,白班装,或白班卸,夜班装,皆按翻舱理货费的25%加收夜班附加费。

出舱翻舱若从非一般货舱出舱,装回一般货舱,或从一般货舱出舱,装回非一般货舱,皆按翻舱理货费的25%加收非一般货舱翻舱附加费。

在浮筒、锚地卸舱内混装或隔票不清货物,如在卸货后分标志,则不加收浮筒、锚地分标志附加费。

货物出舱翻舱,如在锚地和非锚地各装、卸一次,则按翻舱理货费的25%加收锚地翻舱附加费。

海事船舶,指由于火灾、触礁、碰撞、台风、战争等原因,致使货物受损的船舶。海事货物根据海事报告确定。

节假日的迄止时间,按港口当地的规定执行。节日与星期日在同一天时,计算节假日的时间顺延一天。

夜班,以后半夜的8小时工班为准,夜班的迄止时间按港口当地的规定执行。

非一般货舱,指杂货船的各种深舱、吨井舱、房间舱、油柜、水柜、行李舱、各种过道、冷藏舱()等。

浮筒、锚地,指港区外各水域。

融化、冻结、凝固、粘连货物,指在装卸作业中,需要进行敲、铲、刨、拉等项作业的货物。

海事货物,指发生海事船舶所承运的和海事船舶卸转到其它船舶上的货物。

超长、超重货物,每件货物长度超过12(除原木),或重量超过10吨使理货工作效率降低的机械设备及特资(除金属制材)等。计收超长、超重货物附加费时,理货公司应提供相应的单证。

起码理货费,为向每艘船舶每个航次计收的有关理货费总和的最低数额。

整船散装货物装/卸船计收的交接单证、手续费低于船舶的起码理货费时,可计收起码理货费但每个舱口不能多于一名理货员。

每艘船舶在港口装货或卸货各为一个航次。

十、本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联理货有限公司靖江分公司

               二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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